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部署,并围绕市、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齐心协力,我局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为我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工作
(一)全面启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清城区区级、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已全部上报省、市备案。区级和镇级规划已于2011年1月1日全面启用。
(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了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任务。清城区通过举办镇级管理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出调入及农保区表格填写业务培训班,加强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业务的培训和交流,完成了清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资料工作,并于2011年6月17日通过市级初验,12月12日经省级验收。目前,已全面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及界桩埋设工作。
(三)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工作。我局紧紧围绕以规划为龙头,项目带动战略,以服务项目用地为首要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和规划衔接工作,主要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用地报批工作,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会审工作,提高用地报批效率;三是加强协作,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服务和指导,与各有关部门、用地单位的协作联系,督促用地单位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完成各类用地上报工作;四是做好非农建设用地报批中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网上预挂钩工作,确保非农建设用地项目先补后占;五是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利用的新思路及方式,大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一)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服务。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07宗,面积187.2848公顷(折合1872848.686平方米),包括:1、划拨用地12宗,面积109808平方米;2、出让用地95宗(其中:协议出让65宗,面积13.45公顷;拍卖出让6宗,面积0.39公顷;挂牌出让24宗,面积162.46公顷)。
(二)加强各类建设用地审查审批工作。2011年,我局注重加强各类建设用地审查审批工作,主要做以下工作:1、新增建设用地上报省、市用地报批材料30批次,面积322.8公顷(折合4842亩),包括:城区22批次,面积199.33公顷(折合2990亩);储备局8批次,面积123公顷(折合1851亩);由于受年度用地指标限制,撒回4宗,面积87.53公顷(折合1313亩)。2、上报市局审批临时用地8宗、面积21.28公顷(折合319亩)。3、上报市局审批村庄、集镇农地转用7宗、面积10.58公顷(折合159亩)。4、审批农村宅基地87宗、面积0.7公顷。
(三)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经上报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清城区参与市区“三旧”改造项目45个,面积330.94公顷(折合9124亩),其中:旧村庄改造项目29个,面积496.48公顷(折合7447亩);旧厂房改造项目7个,面积44.39公顷(折合666亩);旧城镇改造项目9个,面积67.4公顷(折合1010亩)。第四期待上会项目24宗,申报面积330.93公顷(折合4964亩),其中纳入三旧改造面积为295.67公顷(折合4435亩)。另外,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上报市“三旧”改造地块调整数据,增加标图建库图斑251宗,面积433.87公顷(折合6508亩),共计增加面积313.87公顷(折合4708亩)。
三、地籍管理工作
(一)严格规范土地登记发证工作。2011年,我局完成土地登记业务3937宗,其中: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772宗,出让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509宗,划拨国有土地登记112宗,名称变更及土地分割合并登记339宗,“两违”出让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33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379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311宗,注销他项权利登记156宗,核界及面积分摊计算55宗,协助法院查封、解封业务23宗,注销土地使用权18宗,土地登记结果查询720宗,补办土地登记业务35宗,继承折产、名称变更登记163宗,确权登记10宗。
(二)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检查方案〉的通知》(清国土资〔2011〕37号),我局开展了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抽取了2007、2008、2010年三个年度的土地登记档案,每个年度每种办文类型各抽查5份档案共100宗档案进行了逐份检查。经核查,我局不存在所列出的13种不得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行为。
(三)开展2011年度土地调查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籍电[2011]351号),我局开展了2011年度的土地调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的外业调查基本完成,正进入内业工作整理阶段,预计
(四)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广东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粤国土资地籍发【2011】191号),我区扎实地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经费,加大了宣传力度,确定了承担项目单位。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五)试运行新办文软件进行工作。从6月份开始,我局进行新土地登记表格、新土地登记软件的试运行工作,在使运行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信息中心反馈,并在方便使用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新软件的全面启用打下坚实基础。
四、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一)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年初,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集中开展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清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27号)精神,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2010年度卫片数据,我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违法用地清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土地违法现象,严厉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行为。2011年5月13日,我局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正式卫片数据为依据,对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清城区有412个图斑,总面积11827.4亩,具体如下:1、新增建设用地有360个图斑,总面积10789.7亩(占用耕地3327.1亩),其中:(1)合法用地有317个图斑(158宗),面积9927亩(占用耕地3256.8亩);(2)违法用地有43个图斑(34宗),面积862.7亩(占用耕地70.3亩),包括:属省重点项目有4个图斑,面积37.3亩(占用耕地14.3亩)。2、实地伪变化有46个图斑(46宗),面积494亩。3、军用土地有6个图斑(6宗),面积543.7亩。目前,对清查出来的34宗违法用地已全部进行立案和查处,立案率和查处率均达到100%;已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580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73580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件;行政罚款已入库1021.5万元。
(二)配合打击非法采矿(取土)行动。按照清城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省、市测绘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抽调专人,积极配合清城区公安分局打击源潭镇的非法采矿(取土)行动。据统计,我局在该行动中向清城区公安分局移送材料42件,其中涉嫌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6件,用地面积720亩(其中占用耕地300亩,占用基本农田面积71亩)。
(三)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011年,我局共受理来信28件,均已书面答复信访人,回复率达到100%;来访6起16人次,均已处理。信访主要反映问题包括征地补偿、未批先占、违法征地、破坏耕地、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
(四)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根据《关于严格执行土地动态巡查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执行常态化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帐,对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及时制止。2011年,巡查发现上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92宗,已立案查处11宗,其中已处罚到位8宗,行政罚款已入库423万元。
五、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我局被列入清城区第一批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单位,我局专门成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并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明确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分“学习动员、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检查总结”四个步骤进行,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我局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内监督条例》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得到了极大加强,制度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政务更加公开透明。
(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清城区国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把政风行风建设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积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水平、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各项国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如:我局开办了档案查询结果特快专递服务,从2011年9月起,在我局办文窗口办理档案查询业务申请后,拨打邮政咨询服务电话(0763-3865215),或直接前往已开办此业务的邮政营业网点申请,可以通过广东邮政特快专递服务,代为将查询结果送到全国各地,大大方便了外地的办事群众。
六、下属单位工作情况
(一)土地开发中心全面核查补充耕地项目。2011年,土地开发中心对清城区2009年以来开发的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于部分项目存在未开发或果园改种面积不够等现象,多次督促当地政府及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进行逐一整改,确保不影响上级部门对清城区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结果。
(二)信息中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中心积极配合各股室启用新电子政务系统办理业务,做好了新系统的完善和优化工作;加强了数据库备份工作,及时升级杀毒软件和更新病毒库,为单位系统的运行提供安全保障;做好了单位网站的发布、更新、维护工作;完成了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此外,还积极配合做好“十一卫、十二卫”违法用地查处内业资料统计、汇总、出图等工作。
(三)国土资源所规范化管理。国土资源所处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第一线,直接面向基层,直接跟群众接触,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局大力加强国土资源所的管理,使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所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基层国土所形象,为辖区街(镇)的经济建设和国土管理事业做出更大贡献。目前,清城区辖下7个国土资源所,凤城、横荷、飞来峡国土资源所已拥有独立办公场所,洲心、石角、源潭国土资源所办公场所正在建设(装修)中,东城、洲心国土资源所的办公场所正在筹建中。
2011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各项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我局肩负着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不足,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导致一些工作进展不平衡,如:供地后对项目建设用地实际开发利用情况未能实施全面监管;土地管理共同责任的各部门没有形成执法合力;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缺乏资金支持;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等。今后,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单位全年的目标任务。
2012年工作设想
201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配合政府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落实建设资金,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措施,提升耕地保护的工作水平。
二、积极提供用地报批、供地服务。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积极为各类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报批、供地服务,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全力推动市区的建设。
三、继续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村民小组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清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清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并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建立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四、继续加大国土执法力度。在加强法律宣传的基础上,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坚持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打击破坏耕地、非法占地、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
五、继续做好土地信访工作。重点增强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信访问题,按要求抓紧调查处理或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苗头,要进行全面梳理,及时疏导,及时妥善解决,确保“和谐社会”的发展。
六、继续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积极配合区政府的“三旧”改造工作,用足用好用活“三旧”改造各项政策,完善“三旧”改造中涉及的历史用地手续和“旧村庄”改造项目供地工作,推动 “三旧”改造工作取得实效,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单位推广应用新电子政务系统,整理、建立“清城区项目用地红线数据库”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利用电子政务系统的业务数据,实现我局互联网站的业务数据信息公开,并积极实现该系统的省、市、区、镇(街)四级联动报送、审批功能。
八、继续抓好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建设。对不具备独立办公场所的国土资源管理所,按照因地制宜、勤俭节约、工作需要和注重实用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尽快落实独立办公场所,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